为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南京工业大学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生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一、考勤办法
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军训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1、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课程,每节课迟到5分钟以上计迟到一次,累计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论,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者,计旷课一学时;
2、学院安排了固定教室的课程,学生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算(当天课程安排少于8学时按实际学时计算);学院没有安排固定教室的课程如实习、见习、实训,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教学时数计算;
3、军训、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一天按8学时计算;
4、假期、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
二、请假制度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课以及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必须请假时,病假要有学院校医室证明,凡请病假、事假、公假须向院学办领取《学生请假单》,填写清楚后,按以下原则办理,然后送本班考勤员登记,紧急情况事后请假的须在假期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1、请假一天以内且回学院住宿的,由辅导员批准;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呈交院学办主任批准;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呈送系主任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再由系主任出具意见,最后报学院审批;
5、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超过准假期限,或先自行离校后请假,一律以旷课论处。
三、考勤管理
实行考勤员制度:每个班设考勤员一名。由班长兼任,班长不在,由团支书或学习委员负责。考勤员要秉公办事,如实登记考勤情况,否则,视为故意违反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结束时将考勤表给任课教师签名。
任课教师要履行职责,自觉考勤。每周结束时,考勤员把本班考勤情况作小结公布,将考勤结果统计好,向辅导员汇报,并于每周星期五下午交院学办存底。院学办每月一次汇总并公布学生考勤情况。
强化教师点名制度:每门课的任课教师应强化执行点名制度,每三次课至少点名一次,可以自选时间进行点名考勤,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点名不到,即以旷课处理。课堂教学,教师也可以委托考勤员班长或学习委员进行点名;对实验、实习环节必须全部点名。学院领导、院办及学办安排值班进行抽查点名。上述点名同课程凡三次不到者,取消该生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学生实习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缺席达实习时数五分之一或实习教学时数五分之一者, 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实习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考研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本制度由院办负责解释。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