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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7-04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9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领域包括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和医药卫生以及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其中教育和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均属教育厅负责受理。其余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也可按相应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一般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申报项目重点为应用型、创新型项目或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目标领域内的项目,且成果易于转化,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

3.申报资助项目一般应为首次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以及已被列为前十批“六大人才高峰”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申报人应只申报一项。

4.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5.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应与江苏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不低于相应期限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人

1.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人才承担的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资助数量及类别

1. “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拟列入资助项目500个左右。根据项目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一批培养人选项目A类资助15万、B类资助10万、C类资助5万、D类资助3万)。

A类一般为国际先进、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能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高新技术类和各类创新性、应用性强的人选项目列入A类资助的重点。

B类一般为国际先进、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或具有良好市场开发前景的人选项目。高新技术类和各类创新性、应用性强的人选项目,优先列入B类资助的重点。

C类一般为国内同行业(产业)领先,在省内同行业(产业)具有良好的引领作用,能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市场开发前景的人选项目。

D类一般为国内同行业(产业)先进、省内同行业(产业)领先,在本行业(产业)、本地、本单位具有引领作用,能够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并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人选项目。

2. 各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学校推荐数不超过2个。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四、报送材料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附件)、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汇总表》(附件)。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五)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申报表单独放档案袋内,其他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见附件)。同时,相关单位需提交汇总表及申报表电子档。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备底稿。

请各有关单位对《通知》做好宣传、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于711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人才资源部人才开发科(江浦校区行政楼401,联系人:张志诚、计龙龙,联系电话:5813914558139148,电子档发往邮箱:szk@njtech.edu.cn,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可详见《通知》(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下载)。

                                                          

附件: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汇总表、申报封面.doc

                                                            人才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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