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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关于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有关规定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9-27

一、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同志,应在思想上、生活上主动关心毕业生,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从方便毕业生的角度出发,主动、热情、周到地服务,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毕业生应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到有关部门去办理手续时,注意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凡有借东西未还(如学习、生活、体育用品等)或因损坏公物未赔偿的同学,必须在离校前一周内全部主动结清。如有不主动结清者,有关部门必须于毕业生集中派遣三天前,逐个开出通知单,送有关学院办公室。未结清者,不得领取各种毕业证件。

三、毕业生在离校期间,要继续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不得在操场或其它场所干扰其他年级同学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毕业生应勤俭节约,讲究文明,严禁酗酒、打闹、砸瓶子等不文明行为。

四、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要严格校园的会客制度,防止闲杂人员混入;毕业生要增强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旅途中更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钱物及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毕业文凭等证件,顺利到新单位报到。

五、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毕业生离校前要搞好宿舍卫生,保证床、桌、门窗、玻璃等完好无损。各毕业班要争创文明离校先进班级,为低年级同学作出榜样。

六、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要求毕业生按时离校,

以便进行房产家具的正常维修工作。自集中派遣之日起,两天内未领取报到证者,学生事务部将其报到证、户口关系等连同档案以及《毕业生离校登记表》一起寄送用人单位。确有困难不能按时离校者,必须向学院申请延期,经同意,由后勤服务部物业管理科统一安排住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天,延期期间要服从学校管理。

七、毕业生应自尊自重,积极参加文明离校活动。学校倡导全体毕业生珍惜大学生活,在临近离校阶段,认真完成毕业论文或设计,积极开展有意义的活动,为学校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留下美好回忆。对文明离校成绩突出者,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纪者,学校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必要时将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每位毕业生的“文明离校情况登记表”将装入档案一起寄送用人单位。

八、本规定由学校授权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