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合格的大学生,根据教育部2005年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对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
第二章理想信念
第三条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了解国情,面向世界,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四条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第五条热爱集体,维护集体荣誉,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
第六条热爱学校,恪守校训:“明德、厚学、沉毅、笃行”。
第三章道德品质
第七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与非法活动,自觉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
第八条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自省自律。
第九条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正直勇敢,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第十条尊敬师长,弘扬传统美德,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育。
第十一条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制造和传播有碍团结和有损他人的言论。
第十二条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
第四章知识学习
第十三条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第十四条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做违反课堂秩序的事。
第十五条遵守考试纪律,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履约践诺,知行统一,严于律己。
第十六条珍惜时间,认真安排自修,在教室、图书馆自修时应保持安静。
第十七条积极参加课堂实验、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
第五章校园生活
第十八条遵守校纪校规,弘扬正气;正确行使权利,配合管理,不妨碍学校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十九条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爱护公物,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
第二十条维护公共秩序,就餐、借还图书、购票购物文明有序,观看演出、比赛及参加集体活动不起哄滋事,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
第二十一条遵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文明得体;自觉保持公共环境卫生,不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禁烟区域吸烟。
第二十二条文明使用互联网,遵守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不传播非法及黄色信息,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
第二十三条强健体魄,热爱生活。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
第二十四条说话文明,举止文雅,不夹带粗俗的字词,不谩骂、挖苦和取笑他人。
第二十五条男女交往文明,以道德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为准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加强教育;如情节严重,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条例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由学校授权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