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校教[2012]1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表彰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本科教学改革的积极性,鼓励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投入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奖励的范围、时间、原则及种类
奖励范围。主要奖励以南京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教学成果、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教材,教师及教学管理优秀的个人和团体等。对于南京工业大学作为合作单位参与获得的奖项,可根据情况适当予以奖励。
奖励时间。按照当年获奖或完成情况进行,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
奖励原则。奖励不重复,同一奖项多次获奖时,按最高金额奖励。
奖励类别。分为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教材、教师、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管理等六大类。
第二章 奖励办法
第三条 教学成果类
南京工业大学独立申报获得的奖项按100%奖励,合作申报获得的奖项排名第一的按80%奖励,排名第二的按40%奖励,排名第三的按15%奖励,排名第四及以后的按5%奖励。校级教学成果奖二年一评。
第四条 教学教改类
包括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等。
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经费配套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奖励额度按上级划拨经费的15%奖励,项目完成验收通过后再奖励上级划拨经费的5%。
第五条 教材类
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上列有的相应课程编写、南京工业大学作为唯一主编单位正式出版的教材按100%奖励,作为第一主编单位正式出版的教材按80%进行奖励,作为第二主编单位正式出版的教材按40%进行奖励,作为第三及以后主编单位的教材奖励5%。
第六条 教师类
含教师在各级各类教学竞赛中的获奖、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及指导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等项目。
第七条 教学研究论文类
南京工业大学为独立作者单位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按100%奖励,合作发表的论文排名第一的按80%奖励,排名第二的按40%奖励,排名第三及以后的合作论文按5%奖励。
教学研究论文发表按三级奖励,分别是高等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其它类中文核心期刊和中文非核心期刊。
附高等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14种):
序号 |
刊 物 名 称 |
主 办 单 位 |
1 |
高等教育研究(武汉) |
华中科技大学 全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 |
2 |
教育发展研究 |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3 |
中国高等教育 |
中国教育报刊社 |
4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5 |
江苏高教 |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教育报刊社 |
6 |
中国高教研究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7 |
现代大学教育 |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 |
8 |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会、全国重点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协作组 |
9 |
高教探索 |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
10 |
黑龙江高教研究 |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省高教学会... |
11 |
复旦教育论坛 |
复旦大学 |
12 |
中国大学教学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13 |
辽宁教育研究 |
辽宁教育研究院 |
14 |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
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和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
第八条 教学管理类
含每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在学校排名前三名的学院、优秀专业负责人、优秀教学秘书、优秀教研活动、计算机等级考试优秀、英语等级考试优秀、学科竞赛优秀组织奖及学生学业成果作品化优秀组织奖等教学管理等项目。
第三章 奖励标准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标准(万元)
奖励类别 |
奖励项目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备注 |
立项 |
通过验收 |
立项 |
通过验收 |
通过验收 |
|
教学成果类 |
特等奖 |
60 |
10 |
3 |
|
一等奖 |
30 |
5 |
2 |
|
二等奖 |
15 |
3 |
1 |
|
教学改革类 |
特色专业 |
按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
1.0 |
|
品牌专业 |
按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
1.5 |
|
精品课程 |
按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
0.5 |
|
双语示范课程 |
按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
0.5 |
|
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
按第二章第四条执行 |
1.0 |
|
通过国家专业认证与评估 |
1 |
|
新专业获学位授予权 |
1 |
网评通过 |
教学教改项目(重点) |
3 |
1.5 |
1.5 |
0.8 |
0.5 |
|
教学教改项目(一般) |
2 |
1 |
0.5 |
0.3 |
0.2 |
|
教材类 |
精品教材(规划教材) |
3 |
1.5 |
1 |
|
正式出版的教材(含五年后的修订版) |
30万字以上1万,30万字以下0.7万 |
教师类 |
校教学贡献校长奖 |
10万/人,20万/团队 |
一年一评 |
教学名师 |
5 |
2 |
1 |
|
优秀教学团队 |
8 |
3 |
2 |
|
校教学质量奖 |
0.2 |
二年一评 |
教学技能比赛 |
一/二/三等奖1/0.6/0.4 |
一/二/三等奖0.3/0.2/0.1 |
一/二/三等奖0.2/0.1/0.06 |
|
校教学“启明星”奖 |
0.2 |
|
校教学“伯乐”奖 |
0.2 |
|
校实验实习指导优秀奖 |
0.2 |
|
指导本科生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为本科生、署名含指导教师) |
SCI、EI、SSCI收录的论文0.2/篇,CSSCI和ISTP(ISSHP)收录的0.1/篇,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0.05/篇 |
指导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
/ |
一/二/三等奖:0.3/0.2/0.1 |
0.03 |
|
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团队 |
/ |
0.4 |
0.1 |
|
指导学生参加重点学科竞赛 |
一/二/三等奖1/0.5/0.2 |
一/二/三等奖0.2/0.15/0.1 |
|
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 |
指导学生参加普通学科竞赛 |
一/二/三等奖0.5/0.2/0.1 |
一/二/三等奖0.15/0.1/0.06 |
|
|
教研论文类 |
高等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 |
0.4 |
|
其它类中文核心期刊 |
0.2 |
|
中文非核心期刊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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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奖励类别 |
奖励项目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备注 |
教学管理类 |
学院在校本科教学工作量化总排名 |
第一名奖励3,第二名奖励2, 第三名奖励1 |
|
学院初次就业率全校排名 |
第一名奖励1,第二名奖励0.5,第三名奖励0.3 |
|
校优秀专业负责人奖 |
0.2 |
|
校优秀教研活动奖 |
0.2 |
|
本科教学管理优秀奖 |
0.2 |
教学院长 |
优秀教学秘书奖 |
0.1 |
|
学科竞赛组织奖 |
0.2 |
|
外语四级通过率优秀奖 |
通过率90%以上奖励0.3,85-90%奖励0.15,提高10%奖励0.2,提高5-10%奖励 0.15 |
专外八级参照执行 |
计算机等级考试优秀奖 |
通过率100%奖励0.2,文科专业98%以上和理工科80%以上奖励0.15;提高10%以上奖励0.1,提高5-10%奖励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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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奖励程序及其它
第十条 凡符合以上奖励条件者,每年9月30日前由个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含离退休人员)并提供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经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核、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按相应的标准进行奖励。逾期不再受理。教学研究项目由教务处根据项目经费到款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奖励。奖金发放形式和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奖金由学校教学奖励专项经费列支。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