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依据《南京工业大学“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南工校研[2014]36号),现将2019-2020学年“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在读二、三年级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职学习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上进,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修养。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表现出较强的法纪观念。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第二课堂教育活动,表现出色。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和科技学术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5、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劳动、卫生等公益活动。所在宿舍卫生状况好。
6、课程学习成绩排班级前列,无重修纪录。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运动会等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8、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者必须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以上,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19日—11月22日班级民主推荐,提出初步人选,并征求导师意见;
2、11月23日—11月29日学院审核、评选并公示;
3、11月30日—12月7日研究生院审批、公示、颁发表彰文件。
四、评选原则和名额
1、评选原则: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宁缺毋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评选名额:各学院“三好研究生”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评研究生总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评在任研究生干部(包括研究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党团组织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委员、团支部委员等)总数的9%。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11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2019-2020学年“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汇总表》(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三好研究生”评选推荐表》(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yjsjz@njtech.edu.cn,纸质材料交至江浦校区行政楼32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18日
作者:教育管理科; 审核: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