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目标导向和持续改进的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将学习的自主权交给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促进专业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分流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专业分流过程中注重学生专业兴趣,同时兼顾专业师资力量和生源配置均衡;
坚持遵循志愿与综合考察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综合成绩,专业特长和爱好,进行专业分流;
坚持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原则。对学生的专业分流进行适度的引导与调配,使学院各专业的学生人数与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质量,确保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三、分流对象和专业计划
计算机类及电子信息类招生录取的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得跨类进行分流。
依据教学资源配置及现有专业班级数,确定各专业的最大计划招生数。
各专业的最大计划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予以更改,但可视专业分流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表1 各专业(方向)计划接收名额
大 类 |
专业(方向) |
最大计划接收数 |
计算机类 (203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3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软件方向) |
63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网络方向) |
63人 |
电子信息类 (113人) |
电子信息工程 |
63人 |
通信工程 |
63人 |
四、 分流依据:志愿+学生专业分流成绩
学生专业分流成绩为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说明如下:
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必修课学分), 该数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必修课成绩包括第一学期课程成绩以及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如有期中考试);
必修课程军训、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大学体育、专业导学成绩不计入分流成绩计算;
选修课程中计算机类的程序设计语言(C++)及电子信息类的程序设计语言(C语言)是必选课程,需纳入成绩统计;选修课程写作与表达是必选课程,需纳入成绩统计。
五、 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发布:夏明,审核:李义丰